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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信谣、不传谣!警方出手,给造谣者“上一课”案情回顾

发布日期:2026-01-31


  近日,威海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,网民刘某为吸引眼球、博取关注,利用手机软件,剪辑制作虚假内容的短视频,并在某网络平台发布,扰乱了公共秩序,造成不良影响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依法对刘某给予行政处罚。

法律条文

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九条第(一)项规定,故意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
警方提醒

一、识别:优先核查信息来源,警惕非官方、无署名、带夸张情绪的内容;对AI生成的图片、语言、视频,重点看是否有合成痕迹或官方标识。

二、应对:不转发、不评论、不扩散,避免成为谣言传播节点;发现存疑信息,通过官方辟谣平台、权威媒体进行交叉验证。

三、举报:若确认是谣言,在平台内直接举报,或向公安部门反馈,留存相关证据。


文章来源:本站  文章编辑:admin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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